目录
一、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制度
二、船舶的危险源与分析
三、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措施
四、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五、风险告知制度
六、危险因素识别告知
一、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制度
为了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识别和确认生产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源,评估其风险,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1、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4.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5.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6、风险控制: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二)职责
1.经理负责审批危险源清单,批准重大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分管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源清单的确认。
3.海务部负责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活动和作业现场过程中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影响职业健康的环境与条件的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
4.机务部负责船舶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过程中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
5.安全副经理负责:
(1)初始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2)收集汇总各部门、船舶辨识的危险源记录和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
(3)主持编制与发布危险源清单。
(三)实施步骤
1、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基本步骤;
划分作业活动一识别危险源一评价风险一确定风险是否可接受一制定不可接受风险的控制计划一评审控制计划的适宜性。
2.初始状态危险源辨识
(1) 策划
① 安全副经理组织实施危险源评价人员的相关培训,内容包括:作业活动划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及日常作业活动中危险源的变更等方法和要求。
② 初始状态评审时,制定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计划,其内容包括:评价范围、方式、依据、人员、内容、时间安排和资料准备等。
③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危险源辨识人员,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填写“危险源辨识表”。
(2)确定辨识范围。各部门根据职责,确定危险源辨识的范围,辨识的范围应包括:
① 所有的作业活动:包括,船舶靠泊码头---受载装货---装货完毕离泊---航行---中途停泊/锚泊作业---抵港靠泊码头卸货---清舱---待港。
对每个作业活动,覆盖所有的作业内容,并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的缺陷、安全管理的缺陷;
② 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作业现场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
③ 作业环境,包括航道、水文、气象、作业条件、通航秩序等;
④ 工作制度,包括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等;
⑤ 所有的人员,包括人员的知识水平、素质、资质、技能、责任心、能力、态度等;
⑥ 6)作业场所、作业活动和设施设备造成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
(3)辨识危险源
①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包括:
A. 询问、交谈、问卷调查。与有关船长及高级船员询问、交谈、问卷调查了解作业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存在的危害。
B. 现场观察。通过对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可发现其存在的危险源。
C. 查阅公司船舶以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设施设备检修记录,可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D. ·从有关主管机关、其他航运企业文献资料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辨识本企业存在的危险源。
E. 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船长及高级船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险,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② 识别危险源时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A. 正常态:指正常、持续的生产运行和作业活动。
B. 异常态:指停泊(锚泊、靠泊)、修理等情况。
C. 紧急状态:指发生爆炸、火灾、碰撞等重大突发性事件。
③ 识别出的危险源应覆盖本公司以往所有事故的直接原因,覆盖本公司以往所有违反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的现象。
(4)汇总
各部门、船舶将完成的“危险源辨识表”交海务部审核汇总后,报送安全副经理。
3、风险评估
(1)安全副经理根据汇总的危险源辨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分别编制成岸基地和船舶“风险评估表”。风险评估的依据:
① 危险源识别表
② 曾经发生或可预见的安全事故情况
③ 法律法规要求
(2)通常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源风险评估法
1)作业条件危险源风险评估法。风险评估标准为D=L×E×C,D为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可能性 | 完全肯定 | 相当可能 | 有可能但不经常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极不 可能 | 实际 不可能 |
分值 | 10 | 6 | 3 | 1 | 0.5 | 0.2 | 0.1 |
E-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频度 | 连续 | 每天工作时间内 | 每周一次或偶然 | 每月一次 | 每年几次 | 非常罕见 |
分值 | 10 | 6 | 3 | 2 | 1 | 0.5 |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后果 | 特大事故 | 重大事故 3人以上死亡 | 大事故 1一2人死亡 | 一般事故 人员有重伤 | 小事故 | 引人注目
|
分值 | 100 | 40 | 15 | 7 | 3 | 1 |
2) 简单的风险水平评估法
┏━━━━━┳━━━━━━━┳━━━━━━━━━━━━━━┓
┃可能性 ┃ 严重(后果) ┃
┃ ┣━━━━━━━╋━━━━━━┳━━━━━━━┫
┃ ┃轻微伤害 ┃伤害 ┃严重伤害 ┃
┣━━━━━╋━━━━━━━╋━━━━━━╋━━━━━━━┫
┃极不可能 ┃可忽略的风险 ┃可容许风险 ┃中度风险 ┃
┣━━━━━╋━━━━━━━╋━━━━━━╋━━━━━━━┫
┃不可能 ┃可容许风险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
┣━━━━━╋━━━━━━━╋━━━━━━╋━━━━━━━┫
┃可能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不可容许风险 ┃
┗━━━━━┻━━━━━━━┻━━━━━━┻━━━━━━━┛
3)风险等级表如下:
风险等级参照表
┏━━━━┳━━━━┳━━━━━━━━━━━━━━━━━━━━┓
危险等级┃D值 ┃ 危险程度 ┃
┣━━━━╋━━━━╋━━━━━━━━━━━━━━━━━━━━┫
┃ 5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不可容许风险) ┃
┃ 4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重大风险) ┃
┃ 3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中度风险) ┃
┃ 2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可容许风险) ┃
┃ l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可忽略的风险) ┃
┗━━━━┻━━━━┻━━━━━━━━━━━━━━━━━━━━┛
4. 风险等级及控制措施确定
(1) 安全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源根据风险评价标准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果
(2) 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公司“危险源清单”,经经理批准后下发各有关部门/船舶。
(3) 风险等级为3-5时,相关部门应制定控制措施或应急预案以降低风险,使其达到可容许程度。
(4) 风险等级为2时,相关部门应保持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并不断监视,以防其风险变大以致超出可容许的范围。
(5) 风险等级为1时,属可忽略的风险。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字记录。
5. 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相关部门或船舶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或措施的原则;
① 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
② 其次考虑降低风险;
③ 最后考虑采用个人防护措施。
(2) 具体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或措施时应考虑到:
④ 1) 危险源的性质;
⑤ 2) 风险等级;
⑥ 3) 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3) 风险控制采取三种途径:
① 建立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② 或制定活动控制步骤和措施,包括人员培训、劳动保护和活动过程监控等;
③ 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等。
6. 日常工作中的风险控制
(1) 海务部、机务部等部门对船舶常规作业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进行具体识别,并根据《船舶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控制措施。
(2) 相关部门和船舶在安排日常工作时,应根据公司“危险源辨识表”及对应的控制措施进行安排。
(3) 对“危险源辨识表”中没有涉及的活动,相关部门或船舶应按本程序的要求,进行风险识别,并按要求进行评估并及时填写“风险评估表”。
(4) 风险评估报告
① 船舶经评估发现属于重大风险时应立即报海务部、机务部,相关部门应立即给船舶答复,提出指导意见,并报公司领导。
② 船舶经评估发现属于中低风险时,由船长决定作业时间,制定预防措施并报告海务部、机务部,相关部门发现有任何不妥之处时应立即通知船长停止作业。
7. 危险源更新
(1) 法律法规变化时
当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应根据变化的内容对危险源评价准则作相应的修订。并进行危险源重新评估。
(2) 活动变化时
① 当涉及开发新航线、运输新货种、船舶停靠新码头以及调整运输方式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
② 当涉及新增代管船舶,以及船舶设备更新改造等,海务部、机务部、等部门按上述4.2条更新涉及该项目的危险源,按上述4.3.2条组织进行评估。
③ 公司各部门、船舶发现新的危险源应及时报安全副经理。
8. 年度复评
(1) 年度复评时,由安全副经理组织制定危险源年度复评计划,其内容应包括:目的、人员、现有控制措施(管理方案)的可控性、辨识的充分性与全面性、调整和变更等。
(2) 每年一季度公司相关部门、船舶按复评计划的要求,组织人员对职能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复评,若有调整、变动按有关条款执行。
9. 管理和控制
(1) 经评价为3级及以上的危险源,责任部门/船舶应进行管理和控制,遵循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标识/警告或管理控制、个人防护用品的优先顺序来降低危险源潜在风险,制定管理方案/措施要求。
(2) 公司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要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备上级主管机关。
10. 安全教育和应急训练
(1) 公司在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告知从业人员相关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 公司按危险源防范措旋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进行应急训练。
(四)附录
1、附录A:危险源辨识表
2、附录B:风险评估表
3、附录C:危险源清单
(五)记录管理
相关部门/船舶保存《危险源辨识表》、《风险评估表》、《危险源清单》3年。
附录A: 危险源清单(船舶甲板) |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安全危险源 | 影响人员 | 等级 | 控制措施 | 初始等级 |
1 | 单点系泊靠泊操作 | 由于单点系泊设备设计不合理,导致人员在危险圈内操作而受到伤害。 | 操作人员 | 2 | 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现有文件措施(涵盖所有的控制措施)《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 2 |
2 | 由于双锚未固定好,导致锚滑落产生人员受伤或系泊设备受损的危险 | 操作人员及相关设备 | 2 | 2 | ||
3 | 由于靠泊时风浪大,导致细缆瞬时过大崩断,危及人员及系泊设备安全 | 操作人员 | 2 | 2 | ||
4 | 由于首部指挥人员和驾驶台指挥人员协调不当,导致船舶控制速度不当,发生船舶触碰系泊设备的事故 | 本船以及单点系泊设备 | 2 | 2 | ||
5 | 由于引水操作失误,导致引缆、系缆受力过大崩断,危及人员及系泊设备安全 | 操作人员 | 2 | 2 | ||
6 | 由于系泊期间未安排人员在船艏值班,导致系缆受力过大发生断缆事故或危及系泊设备、人员安全 | 操作人员及相关设备 | 2 | 2 | ||
7 | 由于驾驶台未安排人员值班,导致缆绳受力过大时未及时用车调整,造成断缆事故或危及系泊设备、人员安全 | 操作人员及相关设备 | 2 | 2 | ||
8 | 进港前准备 | 由于手机港口信息不全,对港口信息部不熟悉,导致船舶进港时发生搁浅事故 | 本船船舶 | 2 | 《机舱巡回检查制度》 | 2 |
9 | 由于未按规定完成进港前的主、辅机、舵机、系泊设备检查等,导致船舶进港时因机器故障发生搁浅、碰撞等事故 | 本船船舶及他船、港口设施 | 2 | 2 | ||
10 | 因忙于港方联系,有导致船舶操作不当产生搁浅或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及附近航行的他船 | 2 | 2 | ||
11 | 船舶进港航行 | 由于主机故障,导致本船搁浅或与其他船舶/码头设施等发生碰撞 | 本船、他船或码头设施 | 2 | 2 | |
12 | 由于辅机故障,导致本船搁浅或与其他船舶/码头设施等发生碰撞 | 本船、他船或码头设施 | 2 | 2 | ||
13 | 舵机故障,导致本船搁浅或与其他船舶/码头设施等发生碰撞 | 本船、他船或码头设施 | 2 | 2 | ||
14 | 船舶靠泊时 | 由于靠泊时机选择不当,导致船舶靠泊时难以控制而发生触碰码头的事故 | 本船和码头设施 | 2 |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 2 |
15 | 由于船位调整用车不当,可能导致缆绳受力过大,发生断缆伤人的危险 | 本船船员 | 2 | 2 | ||
16 | 由于船舶前后通讯不畅,导致信息交换不及时而发生人员受伤或船舶触碰码头事故 | 本船船员和码头设施 | 2 | 2 | ||
17 | 由于带缆船员站位不当或指挥人员指挥不当,有导致人员受伤的危险 | 本船船员 | 2 | 2 | ||
18 | 由于船舶缆绳状况差,导致缆绳受力崩断伤人 | 本船船员 | 2 | 2 | ||
19 | 由于作业环境湿润或操作位置狭小,导致船员进行系泊操作时发生滑倒、触碰受伤的事故 | 本船船员 | 2 | 2 | ||
20 | 船舶离泊时 | 船员解缆时,由于操作或指挥不当,导致船员被缆绳击伤 | 本船船员 | 2 | 2 | |
21 | 船舶离泊时 | 由于引水员离泊操作控制船舶和码头距离不当,导致船舶离泊掉头时擦碰码头设施 | 本船及码头设施 | 2 |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 2 |
22 | 上高舷外作业 | 由于工具传递方法不正确,导致工具坠落砸伤下面人员 | 上高舷外作业传递工具 | 2 |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防止人员落水规定》 | 2 |
23 | 由于操作人员站立不当,产生人员坠落的危险 | 上高作业 | 2 | 2 | ||
24 | 由于绳索磨断,产生人员坠落受伤的危险 | 上高舷外作业 | 2 | 2 | ||
25 | 由于安全带连接方法不对,产生人员坠落受伤的危险 | 上高舷外作业 | 2 | 2 | ||
26 | 由于脚底打滑、手抓不牢,产生人员坠落受伤的危险 | 上高舷外作业返回基准面 | 2 | 2 | ||
27 | 由于舷外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导致人员落水溺水 | 舷外作业 | 2 | 2 | ||
28 | 进入受大风、寒潮影响水域航行 | 由于未督促船员全面建成机、电、炉设备,通信导航设备以及救生消防等应急设备,导致船舶产生航行危险 | 本船船舶及船员 | 2 | 《船舶防风规定》、《航行值班制度》、《船舶防火防爆规定》 | 2 |
29 | 未认真抄收天气预报,未能及时了解本船前方航区的气象情况,导致本船产生航行危险 | 本船船舶及船员 | 2 | 2 | ||
30 | 由于船上移动物品、配件等没有进行很好的绑扎固定,导致本船在遭受风浪时发生侧倾的危险 | 本船船舶及船员 | 2 | 2 | ||
31 | 由于未按要求将甲板出入口、通道口、水密门等紧密关闭,导致本船发生进水的危险 | 本船船舶及船员 | 2 | 2 | ||
32 | 由于机器设备故障,导致船舶发生时空的危险 | 本船船舶及船员 | 2 | 2 | ||
33 | 由于船员违法规定在室内使用电炉或其它取暖设备,导致船舶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危险 | 本船船舶及船员 | 2 | 2 | ||
34 | 进入受大风、寒潮影响水域航行 | 由于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人员滑倒摔伤或人员冻伤 | 本船船员 | 2 | 《船舶防风规定》、《航行值班制度》、《船舶防火防爆规定》 | 2 |
35 | 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 | 由于未组织船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导致船舶落实安全措施不充分,产生航行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船舶防碰规定》、《船舶在雾天等能见度不良时航行的规定》 | 2 |
36 | 由于未督促船员全面建成机、电、炉设备,通信导航设备以及救生消防等应急设备,导致船舶产生航行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37 | 未认真抄收天气预报,未能及时了解本船前方航区的气象情况,导致本船产生航行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38 | 由于驾驶员为按规定采取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备车减速的措施,导致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39 | 由于未按规定鸣放声号,导致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40 | 由于未按规定派人瞭望,导致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41 | 由于未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避让他船,导致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42 | 抵密集水域前了解掌握航道,水文资料 | 由于资料不准确,导致走错航道,造成搁浅危险 | 本船 | 2 | 《船舶通过弯曲、浅窄、挖砂水域等危险航段的操作规定》、《开航前安全检查制度》 | 2 |
43 | 抵密集水域前设计航线 | 由于航标移位或航向不准确,导致走错航道,造成搁浅危险 | 本船 | 2 | 2 | |
44 | 抵密集水域前检查 | 由于主机不正常,可能导致本船失控,产生本船搁浅或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在密集水域中航行的他船 | 2 | 2 | |
45 | 抵密集水域前检查 | 由于辅机工作不正常,导致本船失控,产生本船搁浅或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在密集水域中航行的他船 | 2 | 2 | |
46 | 抵密集水域前检查 | 由于舵机工作不正常,导致本船失控,产生本船搁浅或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在密集水域中航行的他船 | 2 | 2 | |
47 | 抵狭水道前辅机检查 | 由于辅机工作不正常,导致本船失控,产生本船搁浅或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在狭水道中航行的他船 | 2 | 2 | |
48 | 狭水道航行 | 由于水手操舵错误,导致本船失控,产生本船搁浅或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在狭水道中航行的他船 | 2 | 2 | |
49 | 狭水道航行 | 由于船舶密度大,避让措施不当,产生与他船碰撞的危险 | 本船以及在狭水道中航行的他船 | 2 | 2 | |
50 | 封闭场所准备 | 由于未进行进入封闭场所操作程序的培训,导致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程序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 操作人员 | 2 |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2 |
51 | 打开封闭场所孔盖 | 由于未采取打开孔盖的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人员坠落的危险 | 本船船员 | 2 | 2 | |
52 | 人员进入封闭场所 | 由于不小心,导致进入人员滑倒摔伤,坠落 | 操作人员 | 2 | 2 | |
53 | 封闭场所外人员监护 | 由于安排的监护人员监护不到位,没有定期与内部工作人员联系,导致封闭场所内操作人员发生伤亡的危险 | 操作人员 | 2 | 2 | |
54 | 封闭场所内外进行工具传递 | 由于操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工具在吊进吊出封闭场所时,发生工具掉落砸伤人员的危险 | 操作人员 | 2 |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2 |
55 | 作业人员封闭场所撤离 | 由于操作人员的疏忽,在人员撤离封闭场所时发生人员坠落、滑倒摔伤、跌倒的危险 | 操作人员 | 2 | 2 | |
56 | 封闭场所内作业 | 由于救助器材不到位,导致人员受伤时不能进行及时救助而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 操作人员 | 2 | 2 | |
57 | 甲板大小舱盖检查 | 由于甲板湿滑,导致人员滑倒受伤 | 负责检查人员 | 2 | 《船舶锚泊、起锚操作规程》 | 2 |
58 | 甲板大小舱盖检查 | 由于舱盖打开,造成人员摔落的危险 | 负责检查人员 | 2 | 2 | |
59 | 抛锚前准备 | 由于抛锚前未对锚系统进行彻底的检查,导致抛锚时发生故障产生丢锚或无法抛锚的危险 | 本船或他船 | 2 | 2 | |
60 | 操船进入锚地时 | 由于准备不充分,对锚地水流资料了解不详细,导致本船在进入锚地时搁浅或与他船擦碰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61 | 船舶进入锚地时 | 由于主机故障,导致本船在进入锚地时搁浅或他船擦碰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62 | 船舶进入锚地时 | 由于辅机故障,导致本船在进入锚地时搁浅或他船擦碰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船舶锚泊、起锚操作规程》 | 2 |
63 | 船舶进入锚地时 | 由于舵机故障,导致本船在进入锚地时搁浅或他船擦碰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64 | 船舶进入锚地时 | 由于船舶进入锚地时控制速度不当,,导致本船与他船擦碰的危险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65 | 船舶抛锚时 | 由于锚位选择不当未与他船保存安全距离,导致转流时本船与他船发生擦碰 | 本船以及他船 | 2 | 2 | |
66 | 船舶抛锚时 | 由于抛锚速度太快,导致船舶产生丢锚的危险 | 本船 | 2 | 2 | |
67 | 船舶抛锚时 | 由于船舶抛锚后的前进或后退速度太快,导致船舶产生断链丢锚的危险 | 本船 | 2 | 2 | |
68 | 主配电板检查 | 作业人员工作前,没有切断电源,带电工作,导致被电击伤 | 作业人员 | 2 | 配电板说明书 | 2 |
69 | 检查时,没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作业人员触电受伤 | 作业人员 | 2 | 2 | ||
70 | 检查时,不挂警告牌,值班人员误操作,合致使触电伤亡 | 作业人员 | 2 | 2 | ||
71 | 主配电板检查后,将检查工具遗留在主配电箱内,致使送电工作时,主配电板烧损。 | 作业人员 | 2 | 2 | ||
72 | 机舱异物坠落造成工伤 | 在船人员 | 2 | 2 | ||
73 | 甲板行走滑跌摔伤 | 在船人员 | 2 | 2 | ||
74 | 危险作业 | 机舱行走滑跌摔伤 | 在船人员 | 2 | 2 | |
75 | 登高作业滑跌摔伤 | 作业人员 | 2 | 2 |
附录B:风险评估表
编号:
序号 | 作业活动内容 (正常和临时性) | 危险源 | 受影响的人员 | 控制措施 | 风险 等级 | L | E | C | D | 备注 |
编制人(签字/日期): 批准人(签字/日期):
附录C:危险源清单
编号: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源 | 受影响的人员 | 类别 | 等级 | 控制措施 |
注:“*”为新增危险源
编制部门: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二、船舶的危险源与分析
1、船舶由于能见度不良、通航密度大或狭窄水道等情况,极可能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2、在狭窄水道、港内、能见度不良及暴风雨天气,船舶由于失去动力或失控而可能发生搁浅/触礁事故。
3、船舶由于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及船舶自身的缺陷等原因,可能伴随着发生船舶进水/破损控制事故。
4、船舶由于易燃/易爆物品储运不当、用火/电不当、雷电及船舶缺陷等原因,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船舶由于机械或电气故障、舵/螺旋桨被大量异物卡/缠死,至使船舶无法操控,可能产生失去动力事故。
6、船舶发生意外事故(例如,火灾、碰撞、搁浅、船舶进水等),可能造成船舶的沉没,而被迫采取撤离或弃船的措施。
7、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不法分子、海盗强行登船,不管是图财、还是劫持,均可对船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8、船舶在停泊/航行中,由于海事∕人员行为不慎可能发生人员落水事故,并需要开展搜救。
9、船舶在停泊/航行中,由于发生海事/人员行为不慎,而可能导致人员受伤,船员在船期间有时可能会使病情加重。
10、船舶由于搁浅/触礁、火灾/爆炸、碰撞/结构损坏或作业不慎等均可能发生油污染事故。
11、船舶航行中遇雾或雾中航行,即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航行,对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12、船舶航行中遭遇大风浪/台风,对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4、船舶重点消防、用电检查;
5、船舶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航前检查和每日、周、月的安全检查;
6、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7、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8、采用便捷有效的应急事故的治安报警、通讯联系机制;
9、保证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相互报告信息,及时进行确认和展开现场应急处置。
四、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对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确保生产活动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特制订本程序。
(一)公司海务部、机务部为上述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下列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
1、货物装卸、运输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6、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
(四)职责与分工
1、依据风险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分析。
2、公司建立风险评价组织,成员由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和各船船长组成。
(1) 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的管理工作,经理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
(2) 海务部、机务部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估价表,指导各部门、船舶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负责各部门、船舶内附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 各部门、船舶分别负责所分管生产作业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4)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工作。主动参加公司和船舶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基本分析评价方法。
(五)内容与要求
1、风险分级管理。
(1) 各部门、船舶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2) 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和较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公司领导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船舶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
(3) 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岗位存在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船舶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管理:岗位存在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2、风险评价职责
(1) 船舶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 船舶的建设应由设备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3) 船舶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风险由船长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关键、重要装置或系统的开停车风险由轮机部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 设备、设施新增或拆除由机务部负责组织评价,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5) 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由所在船舶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6) 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均由所在场所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7)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属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8)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由所在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3、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1) 直接作业环节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
(2) 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 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4、风险评价准则
(1)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 本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 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风险评价实施步骤
(1) 安全副经理主持由公司风险评价组织进行的风险评价活动。
(2) 危害辨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3) 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5) 得出评价结论。
(6) 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高温等异常环境;
② 人机工程因素(指人员、设备、工作环境合理匹配、使设备、环境适应人的生理、心理特征,从而使操作简便准确、失误少);
③ 电击、、触电及电弧烧伤;
④ 物体或人员高处坠落;
⑤ 机械伤害;
⑥ 噪声;
⑦ 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 潜在危险及其变异;
⑨ 其它
6、确定重大风险
(1)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3) 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度等
7、风险控制内容
(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①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②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安全性
③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④ 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2) 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并按如下顺序:
① 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② 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
③ 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④ 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3) 风险控制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① 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
② 评审意见
③ 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情况等
④ 时间表和负责人
8、风险信息更新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 新建、改建、技改项目;
(4)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六)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工作岗位,能识别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七)风险控制
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2、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须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3、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4、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五、风险告知制度
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可以有效预防由于存在的风险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为此制定本制度:
1.风险告知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制度。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告知的统筹安排,对风险告知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指导。
3.公司海务部、机务部负责,各船舶配合进行具体的风险告知工作。
4.在船舶作业活动中,要针对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和作业场所进行风险告知,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风险告知应有具体的告知时间、地点、人员及告知的内容,告知后应当有书面记录和其他记录。
6.风险告知应以书面和口头宣讲的形式进行。风险告知的内容必须是作业活动中确实存在的,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具体的风险控制点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7.船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风险的新上岗员工,必须经过风险告知后方可上岗。
8.实施风险告知工作应当认真负责,各船船长和轮机长应当积极做好风险告知工作。对于风险告知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规范和加强。
9.风险告知要进行研究论证,分析清楚风险的原因及告知的必要性,相关的告知内容及要求需经公司领导审核。
六、危险因素识别告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关于开展危险源辨识的通知要求,公司组织人员对作业场所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了直观、系统、有序的辨识和安全分析,排查出了以下危险有害因素,特向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告知。请大家增强忧患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中的缺陷以及安全健康管理上的缺陷,请全体员工明确各岗位自身职责,认真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的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消除一切危险有害因素,确保作业场所的生产安全,经公司排查识别危险因素告知如下:
1、床头、机舱内或加油时吸烟;
2、船舶上的油箱漏油;
3、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船;
4、驾驶员无证或酒后、疲劳驾驶,超载航行;
5、在大雾天、冰雪天里行船;
6、疏忽用电安全;
7、公司或船舶电路故障;
8、船舶行驶中防火防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