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应急救援

万安县航运公司
2022-02-08

目录

一、应急预案编写制度

二、综合应急预案

三、专项应急预案

四、现场处置方案

五、船舶应变演习制度

六、应急预案报备和通报制度

七、应急预案评审和修订制度

八、应急预案宣传方案

九、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十、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制度

十一、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计划

十二、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十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写制度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水上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应应急保障。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直接涉及船舶和岸基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指涉及单艘船舶或仅涉及岸基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仅与单艘船舶有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准备与要求

1. 编制准备

(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各部门职能分工,组织人员,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编制小组设在安全经营部。

(2) 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收集编制应急预案所需各种相关资料。

2. 编制要求

(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 结合本公司危险性分析的情况;

(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

(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应急工作要求;

(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造和防止污染安全管理规则》、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

1. 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具体分别有:

(1) 综合应急预案包括:

① 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②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确定本公司的危险源;

③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④ 明确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与处置方法;

⑤ 应急响应,主要有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结束,事故上报分析。

⑥ 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后期处置;

⑦ 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准备保障,应急经费保障;

(2) 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① 事件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例如海损事件、机损事件、水上污染事件、航运保卫事件、火灾爆炸事件,灾害性天气事件等,它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船舶灭失、水域污染等。

②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③ 明确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法以及预防措施;

④ 信息报告程序,应急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⑤ 应急处置,主要有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启动、应急措施;应急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3) 现场处置方案包括:

事故特征

①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例如船舶碰撞、搁浅,货物移动、货物散漏或污染;火警;货物抛弃;船体进水;机舱事故;主机失灵;舵机失灵;电源损坏(包括电器设备故障);弃船;人员落水/搜救;进入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严重受伤(死亡);暴力或江湖海盗行为;恶劣天气损害;高温气体泄漏等。

② 事故发生的区域、水域、港口;

③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④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应急组织与职责

公司岸基地、船舶应急自救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情况及其具体职责。

应急处置

①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②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二、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船舶碰撞、搁浅/ 触礁、船舶进水 / 破损控制、火灾、失去动力、弃船、遇海盗、人员落水 / 搜救、船员严重伤病、油污染、航行中遇雾、遭遇大风浪/台风,以及办公场所火灾、触电等事故的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4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

5、应急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以人为本、预防结合、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宏观要求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重点突出、资源整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二)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船舶的危险源与分析:

① 船舶由于能见度不良、通航密度大或狭窄水道等情况,极可能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② 在狭窄水道、港内、能见度不良及暴风雨天气,船舶由于失去动力或失控而可能发生搁浅/触礁事故。

③ 船舶由于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及船舶自身的缺陷等原因,可能伴随着发生船舶进水/破损控制事故。

④ 船舶由于易燃/易爆物品储运不当、用火/电不当、雷电及船舶缺陷等原因,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⑤ 船舶由于机械或电气故障、舵/螺旋桨被大量异物卡/缠死,至使船舶无法操控,可能产生失去动力事故。

⑥ 船舶发生意外事故(例如,火灾、碰撞、搁浅、船舶进水等),可能造成船舶的沉没,而被迫采取撤离或弃船的措施。

⑦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不法分子、海盗强行登船,不管是图财、还是劫持,均可对船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⑧ 船舶在停泊/航行中,由于海事∕人员行为不慎可能发生人员落水事故,并需要开展搜救。

⑨ 船舶在停泊/航行中,由于发生海事/人员行为不慎,而可能导致人员受伤,船员在船期间有时可能会使病情加重。

⑩ 船舶由于搁浅/触礁、火灾/爆炸、碰撞/结构损坏或作业不慎等均可能发生油污染事故。

⑪ 船舶航行中遇雾或雾中航行,即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航行,对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⑫ 船舶航行中遭遇大风浪/台风,对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2)办公大楼的危险源与分析:

① 办公大楼的办公用品、家具、装修材料,均属固体可燃材料,属易燃物质。一旦着火,燃烧中产生的高热量,数分钟内可致人死亡;燃烧产生的各种毒气,可令人在数分钟内窒息。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的浓烟,使人难以看清逃生指示灯,或惊慌失措,延误最佳逃生时间;火灾发生时大多伴随停电,而大楼是多层建筑,容易形成立体火灾,又是人员较为密集场所,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

② 公司办公大楼的设备、照明灯具等,可能由于电器线路老化、破损、设备设施无漏电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带电,或操作人员在室外进行电器线路维修时,不慎接触带电体时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事故类型与地点

本公司主要可能发生的事故有:船舶碰撞、搁浅/ 触礁、船舶进水 / 破损控制、火灾、失去动力、弃船、遇海盗、人员落水 / 搜救、船员严重伤病、油污染、航行中遇雾、遭遇大风浪/台风,以及办公场所火灾、触电等事故。

本公司主要可能发生的事故地点:船舶、办公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本公司应急组织体系主要分为内部应急组织和社会应急救援,一旦超出本公司应急能力,将请求社会应急机构支持。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业协作部门[安全经营部、海务部、机务部]和各船舶现场应急处置组,其组织架构如下图:

应急组织体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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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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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于船舶发生的所有紧急情况,由船长担任船舶第一现场指挥。

(2) 船舶应急人员:各船舶船长为组长,其他船员为组员。

2、职责

领导小组地址: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两个主场地,对于船舶所发生的事故,主场地设在安全经营部;对于办公场所发生的事故,主场地设在公司办公室;也可以根据事故实际情况需要另外选择适合的地点。

1)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对船舶、办公场所所处的紧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方案,避免损失或者使损失降至最低。

2)各专业协作部门、船舶的职责分工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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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和管理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4)船舶重点消防、用电检查;

5)船舶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航前检查和每日、周、月的安全检查;

6)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7)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8)采用便捷有效的应急事故的治安报警、通讯联系机制;

9)保证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相互报告信息,及

时进行确认和展开现场应急处置。

如一旦发现事故,则立即启动相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2、预警行动

(1)事故预警的条件

本公司出现突发事件,按照事故程度分为三级预警:

1)一级预警条件:发生较严重及以上突发事件时,超过本公司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或者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事故影响到企业周边时,由公司安全副经理报请其有关部门支援。

2)二级预警条件: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必须利用本公司可利用资源的紧急情况。

3)三级预警条件:发生较轻微突发事件时,必须利用本船舶或本岸基办公场所可利用资源的紧急情况。

(2)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1)信息发布方式

信息发布可采用甚高频、高频、电话、手机或手动消防警铃等。

2)预警信息的内容

预警信息应该说明清楚以下内容:事故或事件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生地点、介质(仅限于火灾事故)、发展变化趋势、有无人员伤亡、报告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接警

24小时应急报警联系电话(值班室电话):0796-5702121 。

事故/事件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无论是否工作时间,第一发现人发现事故后,应立即向船长、专业协作部门报告,船长、专业协作部门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做出是否由内部解决还是当地应急 控制中心报告。

(2)信息上报与通报

根据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将事故/事件有关情况在1小时内尽快以电话形式向政府安监局、海事机构、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报告,向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社区通报。

报告和通报的信息内容如下: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紧急状态或遇险时的时间、地点、当时天气、船舶受损的情况等。

(3)新闻发布

信息必须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发布,一般由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向外发布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与事故和救援相关的言论。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本预案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应急能力的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将本预案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1)三级响应

发生较轻微突发事件时,必须利用本船舶或本岸基办公场所的可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可处理的紧急情况。

(2)二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必须利用本公司的可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可处理的紧急情况。

(3)一级响应

发生较为严重及以上突发事件,且超过本公司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事故影响到周边社区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支援的紧急情况。

2、响应程序

(1) 应急指挥及行动

1)发生生产经营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接警后,应立即发出预警信号,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实施本预案,做好现场指挥、领导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事件类型、严重程度等调集相应的专业协作部门、船舶,立即进入应急抢险状态。

3)各应急人员在各专业协作部门主管、船长的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扩大。

(2) 船舶应急响应程序

1)船舶无论在何时何地遇到紧急情况,发现人应立即通过船上有效途径报警或向值班驾驶员/船长报告。

2)值班驾驶员发现和接收到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发出警报并报告船长。

3)船长根据应急情况的种类指挥船员应急反应,同时报告就近的海事部门(或请公司代报告)。

4)船长安排人员负责记录应急反应过程。

5)紧急情况排除后,船舶应向公司写出详细处理程序报告。(航行中遇雾、遭遇大风浪/台风和其他较轻微的应急情况,船长可口头向安全经营主管或直接向安全副经理报告处理情况)。

(3) 岸基应急响应程序

1)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公司员工收到船舶发来的紧急情况报告后,尽快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记录相关信息。公司办公室安排由经理任总值班,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轮流值班的岸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全天候手机常开,以便当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2)值班人员尽快把重大事故/险情报告经理,并按紧急情况的类别,按各专业协作部门、船舶的职责分工,通知各应急相关人员。

3)必要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初次报告内容与船长联系,进一步了解船舶情况和报告的未尽事宜。

4)应急领导小组依据获得的船舶情况,利用公司备有的船舶应急资料,组织应急人员对紧急情况进行分析,拟定船、岸紧急反应行动。

5)应急领导小组拟好的船、岸应急反应方案,通报至船长,并同时作出反应。如果应急领导小组估计紧急情况可能会延伸较长时间时,参与应急反应的各成员应24小时轮流值班,公司应考虑速派相关人员和船舶往出事现场增援,直至紧急情况解除。

6)事故/事件的紧急应对措施:

① 通报主管机关(当局)请求救援。

② 提供出事船舶需要的种种援助;

请求出事水域附近船舶赶赴救助;

指导船舶采取适当的相应措施及特殊情况的保全措施;

⑤ 与保险公司联系;

⑥ 联系船厂准备维修和船检检验工作。

7)办公室及时了解伤病员情况,视情况及时与有关急救机构联系;视情及时与船员家属联系,妥善接待船员家属;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

8)每艘船均配有VHF(甚高频)、移动电话,可满足航区的通话要求,若通话失去联系,并且船位可疑时,

① 报告主管机关寻求援助;

把事态发展的情况报主管机关。

(4) 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启动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最高(一级)响应级别后,如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影响到企业周边时,由公司领导报请有关部门支援。

3、应急结束

(1)事故应急结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事故现场已得到控制;、

2)事故现场及相关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经消除。

经应急领导小组检查评估,符合上述条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现场恢复正常。

(2)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 事故情况上报分析事项;

2) 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发布

一般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处置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向外发布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与事故和救援相关的言论。

(七后期处置

事故应急结束后,应做好包括污染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工作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后期处置工作。

1污染物处理

所有事故应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油污染物)必须及时全面彻底清理和统一收集,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2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事故后果影响包括对现场、环境和公司声誉造成的影响。

事故应急结束后,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环保、海事等事故调查处理部门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公司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工作秩序恢复

为减少事故带来的工作损失,事故应急结束后,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

恢复正常工作。

4善后赔偿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企业周边生产生活影响的,应积极主动与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5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结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参加应急的相关单位人员对抢险过程进行总结,对抢险过程中应急行动的程序、步骤、措施、人力、物力等是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进行评估,总结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根据总结评估意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专业协作部门/船舶应急人员,必须保证各自手机、固定电话对讲机时刻处于正常状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应急通信随时良好。

2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队伍

(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业协作部门[安全经营部、海务部、机务部]和各船舶现场应急处置组,各专业协作部门和船舶现场应急处置组分工明确,一旦事故发生,能够立即集结。

(2) 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相应的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技能训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所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物资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定量存放,船舶的应急物资由船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由安全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每年初制定严格的检查保养计划,按月、季、半年不同周期分类对所有应急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及时补充和维护,确保各处应急器材物资的数量和性能满足随时使用的需要。

4、经费保障

本公司应急物资器材更新补充和维修维护等费用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应急物资日常更新补充和维修等费用落实。

一旦发生事故,应急所需的工作经费不受预算限制,由本公司落实拨付手续,保障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九)奖惩

公司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表现依据下列规定给予奖惩。

1奖励

公司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关联单位人员,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个人和关联单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和关联单位人员,由本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拯救事故灾难有功,使职工的生命免受伤害的;

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对应急救援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应急救援的;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有关负责人、当事人,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未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主要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专项应急预案

本预案针对船舶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规定了船岸人员组织、处置、报告、反应及行动等应急要求,使船岸一体、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行动,使紧急情况得到控制。(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岸基地和船舶。

(二)引用文件

1、《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三)定义或缩写

1、紧急情况:指船舶遭遇事故、险情,已经或可能危及人员、船货安全和环境          污染等情况。

2、持久性紧急情况:指发生紧急情况12小时以上,未能明确在短期结束的紧急情况。

3、公司应急小组:由经理、安全副经理、海务主管、机务主管、安全经营主管组成的应急机构,经理为公司应急小组组长。

(四)职责

1、经理:公司应急总指挥,负责主持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2、安全经营主管、海务主管、机务主管

1)轮流值班,负责24小时值守;(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

2)发起应急反应行动并负责对外联络;

3、应急小组:

1)在应急过程中保持公司与船舶的通信联络;

2)向船舶提供必需的支持,传达应急指令或建议。

4、岸基其他人员:按公司要求参加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5、船长:船舶应急总指挥,负责组织船员全力抢险,努力将事故损失和危害降至最小程度。

(五)实施步骤

1、船舶紧急情况标明和阐述:

1)公司通过调查分析和借鉴其他航运公司的经验教训, 标明和阐述了公司所属船舶可能发生的13种紧急情况,具体见本预案的附录A《紧急情况的标明与阐述表》。

2)公司任何部门、人员发现有尚未识别的紧急情况或认为紧急情况的阐述不全面/不正确时,均应立即填写书面报告报安全经营主管,经经理审批后,立即组织人员修订《紧急情况的标明与阐述表》和《现场处置方案》。

3)船舶均配备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公司能够与船舶随时保持联系。

2、船舶报告

1)船舶在营运中发生6.1款所标识的紧急情况时,船长及时按照公司《现场处置方案》规定执行,全力挽救危局。同时应按规定向公司安全经营主管和当地海事管理机关及船籍港报告。

2)初次报告后,船岸双方统一联络方式,在整个应急过程中保持联系的畅通。

3. 岸上应急部署

1) 公司安全经营部主管接到船舶的报告后,立即判断事故的性质,向经理报告,并通知公司应急小组成员参与应急行动。

2)接到通知的人员应立即到公司集中。

3)应急行动由经理主持,并采取以下措施:

●由安全经营部主管与船舶进一步联系,了解事故详细情况。

●研究分析船舶报告的情况,根据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判定事故可能的发展态势。

●接受船舶提出的支援请求,尽可能给船上提供所需要的支持。

●评估船舶已经或正在采取的应急行动,并提出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如事故应急处理时间超过12小时,主持人应拟定值班表,以保证公司反应行动的有效进行和船岸联络的持续畅通。

4. 岸上应急行动

1)船舶发生碰撞时:

1)对碰撞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

●船名、碰撞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船位、船上货种及装载量、燃油存量及贮存位置、有无进水、气象、受损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方船舶的船名、国籍、船籍港、船东、航线、受损等基本情况;

●双方人员伤亡情况;

●有何请求等事宜;

2)迅速将碰撞的简要情况向附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

3)将相关情况转告保险公司、检验机构和船籍港等;

4)船舶发生碰撞后如破损进水,在船舶自行堵漏的同时,岸基

应急反应小组视情况提供船舶堵漏指导或提供船舶选择适当地点和时机进行抢滩或弃船预案供船长参考;

5)碰撞引起损害严重,船舶无法自力消除危险局面,岸基应急小组应立即联系附近港口并请求援助;

6)向船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和物质支持。

2)船舶发生搁浅、触礁时:

1)对事故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船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船位、船上货物及燃油种类和数量、气象。搁浅前后吃水变化、河床底质、搁浅部位;触礁受损情况、是否进水、主机、舵机情况,正在采取的措施、有何请求等事宜。

2)迅速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附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

3)将相关情况转告船东、保险公司、检验机构和船籍港等;

4)岸基应急小组综合分析船舶发来的紧急信息,查阅有关航行资料,综合评估气象、气候对船舶的影响、结合事故情况、受损程度,制定抢险预案;

5)及时电告当时当地一些特殊的水文气象情况及抢险预案供船长参考;

6)如船舶发生触礁进水,要求船舶采取堵漏排水,在排水措施无效时或船体受损断裂,严重危及人员、船舶安全、经抢救仍无法脱离险情不得不弃船时,岸基应急小组应迅速联系有关当局尽力实施人员救助;

7)向船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物质支持。

3)走锚时:

1)询问船位、周边水域环境、气象,潮汐等产生的原因、受损情况;

2) 注意岸上“禁止抛锚”标志;

3)如产生搁浅或失去动力时,应急小组成员应查阅船舶动态,通知公司就近船舶或联系就近港口或主管机关援助。

4)船舶发生火灾(包括引起的爆炸)时

1)对发生火灾、爆炸的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船名、船位、发生火灾/爆炸的时间、地点、部位、原因、火势、船上燃油和货物的种类和数量、气象、正在采取的措施、需要的救助、有何请求等;

2)迅速将发生火灾、爆炸的简要情况向附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

3)将相关情况转告船东、保险公司、检验机构和船籍港等;

4)岸基应急小组应综合分析船舶发来的信息,必要时请专家谋划,研究制定救助方案,并电告船舶参考;

5)船舶自力扑救困难,需要外援,岸基应急小组应立即联系消防部门、港口机关以及附近沿岸救助机构,争取及时得到外援;

6)船舶无法控制火情,船长宣布弃船时,岸基应急反应小组应迅速联系沿岸有关机关实施人员救助;

7)向船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物质支持。

5)   船舶发生水域污染(包括货物、燃油、润滑油泄漏)时

1)对发生水域污染的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船名、船位、发生事故的时间、原因、污染的程度及可能趋势、风力、风向、船上货物及燃油种类和数量、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与有关部门联系的情况、是否需要岸基支持等细节;

2)迅速将污染的简要情况向附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

3)将相关情况转告保险公司、检验机构和船籍港等;

4)岸基应急小组根据船舶提供的信息,做出综合分析,制定抢险预案,电告船舶参考;

5)船舶无力控制局面,岸基应急反应小组应协助船舶与附近港口当局联系,尽最大努力施救,控制事态的扩大;同时可派人迅速赶往出事地点,提供技术/物质支持。6)船舶发生人员落水时

1)对遇险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船名、船位、人员落水时间、落水者姓名、气象、正在采取的搜救措施、有何请求等;

2)迅速将人员落水的简要情况向附近主管机关报告;

3)将人员落水的相关情况转告保险公司和船籍港,必要时通知其家属;

4)联系救助搜寻单位或附近船舶,确定搜寻计划和方式供船舶参考;

7)船舶发生设备损坏(包括主机、舵机失控,全船失电)时

1)对发生设备损坏的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船名、船位、发生的时间、机器(械)故障的种类和严重程度、气象/海况、潮汐和潮流、正在抢修的措施、修复的可能性和可能修复的时间、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有何请求等事宜;

2)将相关情况转告保险公司、检验机构和船籍港等;

3)询问船上备件、备品情况;

4)综合分析船舶发生的紧急情况,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分析原因,根据机器故障的种类和严重程度,结合当地气象,研究抢修/抢险预案供船舶参考;

5)随时注意船舶抢修措施和修复的可能性,有针对性地修改抢险预案供船舶参考;

6)密切注意事态发展,随时调整救助预案,向船舶提供一切可能的岸基地技术/物质支持;

7)船舶自身力量无法修复,岸基应急小组立即联系港口及有关单位实行抢修、拖航等救助措施。

8) 船舶遇险进水必须弃船时

1)对遇险船舶的系统询问包括:船名、船位、紧急情况发生的时间、若有人员伤亡或失踪应询问伤员姓名及伤势(或失踪人员姓名、失踪时间)、气象,采取的措施、有何请求等;

2)迅速将船舶遇险的简要情况向施救单位和附近主管机关报告;

3)将相关情况转告保险公司、检验机构和船籍港等;

4)综合分析船舶发来的紧急信息,查阅有关航行资料及气象、气候/风流压对船舶的影响、受损程度。经堵漏、排水等施救无果时,在尊重船长决定的前提下,向船长提出公司的建议;

5)公司与船舶确定弃船后的联络和营救船员的方法;并应采取积极措施,全力营救弃船的船员;

6)公司尽快将弃船的情况向长江搜救中心报告;

9) 遭遇有毒货物泄漏造成人员伤害时

1) 对遇险船舶进行系统询问包括:船名、船舶所在的位置、有毒货物的名称、泄漏的程度、中毒人员姓名、中毒时间、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施救措施、有何请求等。

2) 迅速将人员遭遇有毒货物泄漏造成伤害简要情况向附近海事机关和船籍港报告,并通知保险公司。

3) 联系当地附近港口单位、医院对伤害船员进行抢救,必要时通知其家属。

4)与遇险船舶保持不间断联系,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必要时派员赶往现场,全力救助遇险船员。

10)遭遇恶劣天气

1)能见度不良时(遇浓雾、沙暴、暴雨、下雪等),询问船舶大概船位、水域环境、潮汐,应交待船长立即减速或停车,必须派员瞭望,敲击、高频呼叫,必要时抛锚,待天气稳定后复航。

2 )风灾时,遇有强对流天气和台风,应急小组应与船舶及时联系,随时掌握天气的变化,尽快选择避风锚地,防患于未然;遇到大风、大浪时,询问燃油情况、风力、船位、水域环境、气象、潮汐;

3)与船长联系,注意人身安全,机舱值守,燃油注意排污,提供方案参考。

(11) 遭遇江盗时

1)遭遇江盗时,交待船员要保持冷静,斗智斗勇,及时启动消防泵,用水枪击退江盗,必要时关好门窗,并立即报警,请求救助。

2)与救助单位取得联系,提供方案供船长参考,在保障船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持械具进行自卫。

3)如船员遇害,立即报告就近主管机构和船籍港,并转告保险公司,通知其家属,协商善后事宜。

5、船、岸对持久性紧急情况的反应。

(1)对于超过12小时的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经理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拟定应急人员值班表昼夜轮流值班,负责与出事船舶保持不间断联系,并及时向应急小组通报事故进展情况。

(2)船舶的应急行动进入持久状况后,船长负责及时向岸基地值班人员和主管机关通报事故变化及应急方案实施效果,并做好记录。

6、 紧急情况的解除:

(1) 船舶紧急情况解除并经船长确认,可以转入正常处理时,公司应急行动值班方可终止。

(2) 应急行动结束,公司经理应对应急反应情况进行评定和总结。

(3) 安全经营主管应将应急情况记录在“岸基地应急反应记录”上。

(六)记录管理:

1、 应急反应过程由安全经营主管负责记录。

2、记录由安全经营主管保存,保存期限5年。

(七)附表:

1、 附录A:紧急情况的标明与阐述表

2、 附录B: 岸基地应急反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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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基地应急反应记录   附录B:     

14wl_04.png 四、现场处置方案

(一)船舶碰撞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1)船舶发生碰撞应立即停车,并报告船长,船长应立即赶赴驾驶台,判明情况,同时指挥驾驶员或轮机长迅速查明碰撞部位和受损情况,注意控制好船位,防止偏离航道而扩大损失,同时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并如实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施救措施、损失情况记入《航行日志》中。

(2)驾驶员在勘察现场的同时,指派水手对碰撞部位周围的各船舱进行观测,查看是否进水。如船舶进水,应根据船体情况采取堵漏、排水等措施;如船舶下沉,立即驶往浅区搁滩。

(3)轮机长应立即下机舱组织人员抢修并保证主副机正常运转,检查机舱各设备的受损情况,同时如实记入《轮机日志》中。

(4)若本船船首插入他船船体切勿盲目倒车,防止扩大进水量,宜适当用车顶往浅区搁滩施救,如他船正快速下沉而危及本船时,才能倒车退出,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5)当与船舶发生碰撞时,还应视对方船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以防它船造成人员伤亡。夜间还应用探照灯,跟踪被碰船舶,以免因黑暗造成慌乱而发生其它事故。

(6)如对方船舶处于危急状态,应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抢救他船。

(7)当碰撞导致船舶搁浅、触礁等紧急情况时,应按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2、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3、记录

船舶发生碰撞的时间、地点、原因、航行条件、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以及船舶损害等全部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二)船舶搁浅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1)船舶发生搁浅后,立即由船长统一指挥,防止出现混乱局面,不可盲目使用车舵,防止损坏螺旋浆和舵叶。通知驾驶员到现场,轮机长进机舱。驾驶员指派有关人员测量船舶四周水深及底质,搁浅部位和搁浅情况,按章显示搁浅信号,并指定专人定时测深。

(2)检查船体是否漏损;船长立即向就近的海事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3)轮机长指挥有关人员检查机器、管系、轴系及舵装置和海底阀等有无异常,并报告船长。

(4)船长按实测记录和机舱报告确定能否自行脱浅,拟定脱浅操作方案和安全措施。

(5)如船舶搁浅无法脱浅,或存在倾复或船身折断等危险,立即发出求救信号并迅速采取抢险措施。

3、公司应急行动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记录

值班驾驶员应在《航行日志》中记录船舶搁浅地点、时间、方位、航速、船艏向/气象水文状况,涨落潮的船舶艏艉吃水、施救措施及操作过程和脱浅时间。

(三)船舶触礁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和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2、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1)停车,立即检查破损及进水情况。情况未清,不可盲目使用车舵摆动和进退。

(2)根据进水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堵漏、排水。

(3)如破洞太大,堵漏、排水困难,应立即驶往就近浅区搁滩。

(4)如果船体触搁在礁石上,不得使用车舵,以防摆动后增大进水量和扩大破洞面积,应设法使用锚、缆固定船位,防止风压、水位等变化使船体浮动或折断而扩大损失;如有船、驳营救,可贴于两舷,用系缆系牢,以增加浮力。

(5)如触礁情况严重,船上缺乏有关器材或自身能力受限制时,应发出求救信号,请他船援助。

(6)船长向就近的海事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 记录

将船舶触礁的时间、地点、原因、航行条件、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以

及船舶损害等全部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四)船舶火灾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2 、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1)船员发现火情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通知驾驶台和船长,并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船上所有人员听到警报后,应立即按船长及现场指挥的指令行动,全力施救。

(3)迅速查明火源地点,火灾性质、火势及其火源等。

(4)船长应根据查明的火灾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指挥船员全力扑救

并向就近的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5)立即切断通往发生火灾舱室的油管、电路、关闭所有门窗,以阻止空气流入助燃。

(6)船舶航行时,应根据火源地点和风向操纵船舶,使失火部位置于下风处。

(7)机舱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油的来源,隔离火场附近的油柜。若火情危及机舱安全时,要当机立断采取封舱办法,使用固定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8)火灾导致船舶进水下沉、人员伤亡、碰撞、触礁、被迫搁浅、倾覆、水域污染等情况时,应按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9)灭火注意事项

A:灭油类火时,应先切断油路,再用泡沫、CO2、水雾等灭火,不可用水柱直接灭火。

B:灭电气火时,应先却断电源,宜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用水柱直接灭火,切断电源前不可用清水泡沫或蒸汽灭火。

3、 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记录

将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当时的风向、风速、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救火效果、以及消防器材损害和其它损失等全部事故情况,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五)舵机失灵现场处置

1、 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1) 概述

1)船舶发生舵设备故障应迅速起用备用舵(有备用舵船舶)。

2)每次船舶开航前,船长必须进行试舵并记录在《航行日志》上。

3)船舶轮机长应注意发现舵设备的隐患,记录、消除并报机务主管立即安排修理排除,如船舶所在港口没有修理能力,必须采取措施,并尽快安排最近的船厂,排除船舶舵机设备的故障。

2)船舶发生舵机设备故障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当舵机设备失灵时,当班驾驶员应视航道及水流情况,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等措施,迅速启动应急舵(有应急的船舶),并立即报告船长。

2)船长应立即上驾驶台指挥全船的行动,并正确操纵主机使船舶避免发生更大的险情,必要时采取抛锚或触坡措施。抛锚时防止钩住水底电缆及其它设施。

3)水手应立即按船长、驾驶员的命令,及时挂出(开启)相关信号旗(灯),并听从船长和驾驶员的其它命令。

4)驾驶室要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使用,使船舶与各方保持联系。

5)轮机长必须立即带领轮机部人员,查清故障原因,并将解除办法和需要的时间向船长报告,及时检查、排除故障。如轮机部无法解决,要向船长报告,若需锚泊检修时抛锚不可有碍他船航行。

6)船长立即报告就近的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

7) 船舶因舵机失灵引发船舶失控漂泊、碰撞、搁浅、触礁、火灾、爆炸、油污染、人员伤亡等情况时,按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3)公司机务主管负责对船舶发生舵机设备故障的修理给予指导,包括负责联系船舶所在港口、修理船厂、设备厂家给船舶必要的资源支持。

4、记录

船舶舵机失灵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以及船舶损害等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六)主机故障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 船舶应急措施

1)紧急停车

1)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A主机继续运转将导致机损或危及人员安全时;

B滑油、燃油管系破裂,大量油类外泄,造成重大污染并危及主机运行安全时;

C曲拐箱爆炸时;

D确认主机运转将引起重大事故时。

2)紧急停车后措施

A主机停车后,船舶失控,船长应立即视周围环境和航道情况,抛锚,并按章显示失控信号;向就近的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B抛锚后轮机长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查找故障,突击抢修,尽快修复主机。2)停缸运行

船舶在航行中,主机因某一缸故障不能继续工作,一时又不能修复,须停缸运行,维持航行。

1)单缸停油

某缸发生故障但活塞等运动部件仍可继续运动时,采用单缸停止供油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A利用停油机会将高压油泵栓塞下方滚轮抬起与凸轮脱开。

B适当减少对此缸滑油和冷却水的供给。

C打开该缸示功阀将单缸供油管座的调节螺丝松开,使进油和回油串通。

2)封缸运行

A某缸活塞、缸盖、缸套等部件发生故障时,除按单缸停油方法操作外,还须:

a.拆除气阀传动机构。

b.拆除活塞、连杆轴承,封住曲柄油孔。

3)曲拐箱爆炸的应急处置

1)当发现下列征兆时应迅速降低主机转速并加强气缸润滑,保持淡水泵的润滑泵继续运转。

2)如果曲拐箱已爆炸,应立即停车,发生火灾时要停止滑油泵运转,淡水泵可继续运转。

3)通知驾驶台,组织人员采取灭火措施,除非火势异常凶猛可能蔓延危及全船外,不要轻易使用CO2灭火。

4)切忌马上打开道门,应在停车后15分钟后才可打开道门检查。

4)主机齿轮箱故障的应急措施

当主机齿轮箱出现油管断裂、齿轮断裂等故障时,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停止这一台主机,并立即通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轮机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查找故障,突击抢修,尽快修复机器运转。

5)轴系故障的应急措施

当轴系出现连接螺栓脱落、车叶损坏、轴系断裂等故障时,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停止这一台主机,并立即通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轮机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查找故障,突击抢修,尽快修复机器运转。如船舶无法解决,则应立即以电话电传等方式向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6)船舶如因主机故障造成失控、碰撞、搁浅、火灾、爆炸、油污染、人员伤亡等情况时,应同时执行相应应急措施。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3)机务主管负责及时对船舶设备故障进行技术指导;包括负责联系船舶所在港口、修理船厂、设备厂家给船舶必要的资源支持。

4、记录

船舶主机故障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以及船舶损害等事

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七)船舶失电现场处置

1、 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船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 船舶应急措施

1)航行中失电

1)当船舶失电,而舵机不能确保运转的情况下,驾驶台应立即减速或停车,必要时倒车;

2)通知船长上驾驶台,根据周围环境和航道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如危及他船,应立即采取抛双锚制动的措施;

3)按章显示失控信号,用无线电话通知过往船舶注意;

4)轮机长应立即组织人员检修,并尽快恢复供电;

5)船长报告就近的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

2)船舶如因失电引发船舶失控漂泊、碰撞、搁浅、触礁、火灾、爆炸、油污染、人员伤亡等则应同时执行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后续报告

船舶应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将如下情况再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能及时掌握船舶的最新动态。

(1) 发生失电的时间、地点;

(2) 故障的原因和处理经过;

(3) 采取措施的效果,需要的支援;

(4) 其他事项。

5、记录

船舶发生失电的时间、地点、原因、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以及船舶损害等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八)人员落水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人员落水应急反应程序)

1、 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人员落水,应立即停车并调顺船身,向落水者一舷用舵,避免螺旋桨打伤落水者,与此同时,按规定显示信号,使过往船舶注意并协助寻救。

2、向靠近落水者上游抛出救生圈进行施救。

3、驾驶员加强瞭望,指挥救生艇携带药品;水手携带救生圈、竹蒿、带缆;机工负责观场照明,操纵救生艇。

4、夜间打开探照灯以便搜寻救助。

5、船舶应适当接近落水者位置,以便联系并且目击现场情况,决定对策。

6、船舶向就近海事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   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记录

人员落水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等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记入《航行日志》中。

(九)船体进水、弃船现场处置

1、 职责

1)   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船舶应急措施

(1)船舶因发生事故造成船体进水,船长应立即发出警报并发布抢险命令,同时通知备锚。

(2)驾驶员组织和指派人员查明破损位置、进水速度和进水量,报告船长并拟定堵漏方案后,指挥抢险;船长向就近的主管机关和公司海务主管报告。

(3)驾驶员携带棉被、毛毯、水手携带黄沙、水泥、木塞等工具、机工携带钳工工具全力进行堵漏。

(4)轮机长组织和指挥人员检查机舱排水系统、主、辅机运转是否正常,并负责提供泵水设备,技术指导或现场操作。如因机舱进水,造成主机或舵机故障,则实施主机故障应急处置措施或舵机故障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关闭所有水密舱口,尽力排水。

(5)如他船撞入我船体,造成破洞进水,则应立即通知他船用慢车顶推,待商定退离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退离。

(6)如本船采取堵漏、排水等措施失效时,尽可能就近选择安全地带撇滩收船。

(7)如无法就近抢滩且经抢滩确认已无法挽救船舶下沉时,船长应当机立断,发布弃船命令。

(8)弃船前应做的工作

1)船长降国旗。施放最后求救信号,携带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等材料,最后离船;

2)轮机长关闭有关机器设备、阀门及电钮,第二批离船;

3)驾驶员携带船舶证书及重要文件,第二批离船;

4)关闭水密门、窗、舱口、甲板开口,第一批离船;

5)机工关闭机器设备、阀门及电钮,第一批离船。

6)如条件许可,则抛锚定位并作好记录。

7)船长应将弃船前后事故经过、抢险措施等情况详细记入航行日志。

8)船长确认船舶无人员后,最后离船。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与应急小组成员。

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记录

船体进水、弃船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以及船舶损害等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十)船舶遭遇江盗时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和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船舶应急措施

1)当船舶航行中或停泊时遭遇江盗,船员要冷静,由船长统一指挥,立即报警并向公司报告。

2)查看江盜人员规模,在顾及船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持械具防卫,立即启动应急泵,用高压水枪冲击江盗。

3)如江盗人员较多,有可能对船员自身造成伤害时,应迅速撤至船员室,关闭好门窗,尽量拖延时间等待救援。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2)迅速与救助单位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救助信息。

3)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4、记录

船舶遭遇江盗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船舶受损、船员受伤

等全部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中。

(十一)船舶遭遇恶劣天气/走锚时的现场处置

1、 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指挥。

4)全体船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 恶劣天气时应急处置措施

1)当收到天气预报有大风信息且对本船有较大影响时,轮机长、驾驶员分别组织船员及时检查主甲板和船体水密情况,燃油情况,注意排污,注意风情变化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

2)发现周边有乌云闪电、大风、雷阵雨征兆时,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船长,通知机舱备车、备锚。船长应根据本船抗风能力,能见度、操作情况、航行条件、船舶通航密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是否续航或锚泊。

3)当遭遇恶劣天气时,随时注意船位变化及周围船舶动态,操作中尽可能降低船舶的剧烈颠簸和横摇。

4)船长亲自操作,驾驶员组织船员检查主甲板、货舱、压载舱及生活舱室的情况。

5)当发现船体进水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堵漏措施,组织堵漏排水。

6)为防止人员受伤,应限制人员跑动。

7)船长应及早选择避风锚地,抛锚避风。

8)当船舶遭遇大风浪经全力救助,无法抢救船舶时,应立即进入弃船程序。

9)向当地主管机关及公司应急小组报告,请求岸基地救援支持。

3、走锚时应急措施

1)驾驶部人员迅速查明走锚原因,如是所放锚链过短,及时放链,观察船位或增抛备用锚。

2)如河床为硬质,锚无法插入时,船长应及时通知轮机长起动机器;如有“禁止抛锚”警示,应尽快通知船员将锚绞起。

3)如锚链断落,传动部位受损失去动力,应迅速向公司报告,寻求岸基支持或请求就近海事管理机构援助。

4、记录

走锚时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等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记入《航行日志》中。

(十二)人员伤亡现场处置

1、职责

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

2)驾驶员负责现场应急组织指挥。

3)轮机长负责机舱应急组织指挥。

4)全体职员执行船长的指令。

2 、船舶应急处置措施

1)人员伤亡应急反应程序

1)如船员不慎造成严重受伤,除临时自救外,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助。

2)如不慎造成人员死亡,应立即向就近海事管理机构和公司报告并等待公司处理。

3、公司应急措施

1)公司安全经营主管接到船上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经理及应急小组其他成员。2)应急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动。

3)公司应及时通知船籍港、保险公司和伤亡人员家属,妥善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4)公司应备有船员家属联系方式。

4、记录

人员伤亡的时间、地点、采用的应急方案和行动等事故情况,由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分别记入《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十三)办公场所火灾现场处置

1、危险性分析

办公场所的办公用品、家具、装修材料,属易燃物质。员工用火不慎,或电气短路,易引发火灾。一旦着火,燃烧中产生的高热量,数分钟内可致人死亡,燃烧产生的各种毒气,可令人在数分钟内窒息。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的浓烟,使人难以看清逃生指示灯,或惊慌失措,延误最佳逃生时间;火灾发生时大多伴随停电,而大楼是高层建筑,容易形成立体火灾,又是人员较为密集场所,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

(1) 造成的危害程度

物料损失、设备损毁、建筑物损坏、人员伤亡、环境污染。

(2)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发生小火、浓烟、烧焦味、电气火花、电气短路起火等。

2、应急自救组织人员与职责    

(1) 人员构成为:办公室主管或安全经营部主管替代、火灾事故第一发现人。

(2) 应急自救组织的具体职责

① 办公室(安全经营部)主管的应急职责:

指挥办公场所全体员工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控制当前局势,处置好事故;

② 火灾事故第一发现人的应急职责:

1)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呼喊海务部主管或机务部主管;

2)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继续恶化;

3)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3、应急处置

(1) 事故报警及启动方案:

发现火灾者应大声呼喊,有条件的情况下,同时对初期小火采取灭火措施,办公室主管安全经营部主管在听到呼叫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

(2) 扩大应急响应:

当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由办公室主管报请公司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3)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① 发现火灾者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切断物料来源及各种加热源,进行有效冷却或有效隔离;关闭通风装置。

② 切断电源。

③ 同时大声呼喊,告知火灾现场情况。

④ 现场人员可采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或砂土进行灭火,并用消防水冷却火场周围燃烧物质,控制火势蔓延。对受伤人员还需采取急救措施或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注意:电气火灾切不可直接用水灭火。

⑤ 应组织现场无关人员进行疏散,根据当时风向合理选择疏散路线及集中区域。

⑥ 若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抢险人员必须撤离现场,等待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4、注意事项

(1)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应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不得冒险和蛮干,在抢险过程中使用过的防护器具应集中进行洗消处理,避免造成二次中毒事故。

(2)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现场人员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在发生事故后,根据灾情和现场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应尽快组织撤离。

(3)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十四)办公场所触电现场处置

1、人体接触高低压电源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雷击也会造成类似后果。且各种电器设备都需要用电,若线路老化、开裂、电气本体缺陷、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失效或操作失误、思想麻痹等情况易发生作业人员触电伤亡事故,导致触电伤害的主要原因如下:

(1) 电气设备、电动工具金属外壳带电;

(2) 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绝缘老化;

(3) 工具、防护用品质量缺陷或使用不当;

(4) 低压系统带电作业;

(5) 多雨潮湿季节,引起设备漏电,或雷击。

在设备、线路维修过程中带电作业,若作业人员未配备电工用品,在作业过程中不慎接触导致触电,并有可能造成人员从高处坠落等二次伤害。

① 造成的危害程度

轻者可能导致人体局部肢体受到伤害,重者有可能危及生命等。

②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各种场所电器线路乱拉乱接,没有定期维修保养,线路绝缘层破裂等,或人员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等。

2、应急自救组织人员与职责

人员构成为:办公室主管(或安全经营部主管替代)、电工、事故第一发现人。

(1) 办公室主管(或安全经营部主管)的应急职责:指挥电工和其他成员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控制当前局势。

(2) 电工的应急职责:由电工具体负责现场施救的技术指导工作,机务部主管和现场人员协助电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 触电事故第一发现人的应急职责:

① 在发生事故时大声呼叫电工;

② 协助电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或将伤者脱离电源;如果无法及时断开电源,救护人员应使用不导电的物体将电源线与触电者分离,并隔离现场。

(2)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切断电源。如果电源开关或者插座就在触电地点附近,救护人应迅速拉开开关或者拔掉插头等;

割断电源线。如果电源开关或插座离触电地点很远,则可用带绝缘柄的电工钳或者用装有干燥木柄的斧头、锄头等利器把电源侧的电线砍断;

挑、拉电源线。如果电线断落在触电人身上或压在触电人身下,并且电源开关又不在触电现场附近时,救护者可用干燥的木棍、绝缘竿等一切身边可能拿到的绝缘物把电线挑开。

(3) 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果发现触电者击伤或烧伤,甚至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同时拨打119报警和120急救。

3、现场处置结束后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船舶应变演习制度

为了防范船舶发生突然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使船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进行施救,特制订本制度。

1.船舶应变演习包括救生、消防、堵漏和抢救等。

2.各种应变演习均由船长根据船员人数及船舶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并作出明细表,向船员公布。

3. 船长应负责向船员讲解各种应变演习的主要情况,注意事项,以便使船员明确演习中自己的职责和熟练使用救助工具。

4.每个船员都应认真保管自己在演习中所使用的工具,并要保持正常良好的状态。如发现有损坏和短少时要报告主管部门及时修复和添置。

5.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救助工具,每次应变演习后都要认真地总结经验,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应急预案报备和通报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和通报工作,促进公司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海事机构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还应将应急预案通报有关协作单位。公司应急预案备案通报的责任部门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安全经营部具体负责应急预案备案、通报工作。

(一)关于应急预案的备案

1、申请应急预案备案以前的准备: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在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组织内部审核。参与内部审核的人员可包括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船长,必要时可邀请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

2)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的培训,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2、公司在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3、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主管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急预案应当重新进行备案、审核;

1)应急预案与备案证明有效期满;

2)应急预案内容有重大修订;

3)公司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二)关于应急预案的通报

为便于应急协作单位了解公司应急救援体系、进行经验交流,增强应急协作单位与公司进行应急救援的协调能力,必须全面做好公司应急预案的通报工作。

1、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及时向应急协作单位通报应急预案的内容;

2、每年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应急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1)分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形形势和特点;

2) 听取应急协作单位对公司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3) 进行经验交流,互通情报;

4) 共同协商解决应急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3、与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相互配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与应急协作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进行救援。


七、应急预案评审和修订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和修订等工作。

(二)职责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安全经营部具体负责公司应急预案评审、修订等工作。海务部、机务部予以协助。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领导、各部门主管、船长及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参与评审。

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公司领导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经理签发。

. (5)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应急预案评审和修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周围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4、公司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八、急预案宣传方案

为强化和规范应急管理、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危机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公司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和高效处置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工作责任部门

应急预案宣传工作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安全经营部具体负责,海务部、机务部予以协助。

(二)宣传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宣传形式

采取“应急宣传周、应急讲座、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栏、观看宣传片、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

(四)责任分工

1. 每年至少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二次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 各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本部门进行应急知识宣传,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

(五)宣传对象

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六)宣传内容

1. 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公司内应急预案;

3. 当前应急形势、应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4. 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5. 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6. 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七)宣传程序

1. 制定方案。按照年度宣传计划,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包括:宣传时间、地点、内容、对象等。逐级上报应急办审批。报请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

2. 宣传准备。包括:宣传场地、宣传资料、影像等。材料准备包括:宣传方案、宣传通知、协调会方案、宣传总结等。

3. 下发通知。培训前1至2周下发宣传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对象及形式等。

4. 组织实施。按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5. 宣传总结。宣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整理相关宣传资料,并上报公司领导。

(八)宣传保障

(一)各有关部门和船舶每年要按照应急管理宣传工作计划,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宣传活动。

(二)将应急宣传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

(三)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加强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船舶也要进行及时总结,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宣传效果。


九、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为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快速有效,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相应应急知识或应急技能培训。

1、应急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安全经营部具体负责应急培训工作,办公室予以协助。

2、应急救援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

1)如何识别危险;

2)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

3)熟悉各种应急程序;

4)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防护用品的佩戴;

6)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知识。

3、对关联单位人员应急响应知识宣传

由公司安全经营部负责对关联单位人员应急响应内容进行宣传,可采取将本预案或应掌握的相关应急响应知识以书面资料送达和张贴宣传,也可在现场宣讲,宣讲内容如下:

1)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

2)事故警报与通知的规定;

3)了解各种应急程序;

4)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5)基本防护知识;

6)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7)在污染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8)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4、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

   公司计划每年至少开展应急培训一次,可采取内部培训或委托有资质培训机构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培训,由公司安全经营部会同办公室制订计划并报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应急培训可采取教师讲授应急预案、座谈讨论、现场操作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等方式。

培训内容应以本制度所列内容为主。员工参加应急培训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5、船舶、岸基地应急训练

为了保证船舶/岸基地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船长、安全经营主管应分别组织船舶/岸基地人员进行应急训练。

1)船长应视船员对有关设备的操作与使用的熟练程度,按照《培训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对船员进行必要的训练。

2)安全经营主管根据岸基地应急训练/演练计划,组织对参与演练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训练。安全经营部将应急训练过程和评价记录归档。

6、应急培训的评估

每次培训完成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采取考试、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于关键应急岗位的人员,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对其单独加强培训,以保证此岗位人员有能力应对事故。


十、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针对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及成员。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岸基和各船舶应急自救组织。

(二)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则,根据本公司突发事件特点,统筹建设应急救援队伍。

1. 建设条件:

(1) 根据我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 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

2. 队员条件:

(1) 热爱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结合作精神。

(2) 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队员应履行的职责:

(1) 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由不参加。

(2)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3) 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 积极向领导提出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5) 时刻准备、随时待命。

4. 队员享有的权利:

1、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向领导申请相关的学习。

2、配备应急救援中必备的装备,如果没有应急救援装备可以拒绝作业。

5. 奖惩制度:

(1)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应急队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① 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② 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③ 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的。

6. 船舶应急自救组织:

(1) 船舶以单船为单位建立应急自救组织,人员构成为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水手、机工。

(2) 船舶应急自救组织主要职责

船长指挥全船员工按照现场处置方案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控制当前局势,处理事故。如果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应及时报请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其他员工听从船长的应急指令协助做好援救工作。


十一、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计划

为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训练计划。

(一)日常训练责任部门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安全经营部,具体负责制订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全经营部主管兼任公司岸基地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

3、船舶自救组织日常训练由船长负责,并根据公司训练计划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训练时间

根据训练项目与周期在当月间隔安排

(三)训练地点:港口码头、公司办公场所、船上

(四)参加训练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全体人员

(五)训练内容

1、体能训练

为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能够快速对人员和设备财产进行抢救,要求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体能,每次训练日安排2 小时体能训练时间。

2、救援预案培训

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熟练公司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牢牢掌握预案的运行程序和各类事故的营救程序,重点掌握应急救援中自身安全的防护。

3、救援器材的运行

应急救援人员应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对配备的各类应急救援器材能够做到在最短时间内熟悉其作用、功能、使用方法等。

4、训练项目与周期岸基地由安全经营部主管、船舶由船长分别按照公司制定的《应   急训练项目与周期表》,结合实际进行应急训练。

(六)考核与评价

1、应急救援队伍中的各成员应严格执行本训练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对成员进行考核。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每半年对训练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适时对训练计划进行修订完善。

3、日常训练情况、考核评价情况均记录归档。

4、船长对每次应急训练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应急训练情况记录归档。

附件:应急训练项目与周期表

应急应变训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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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应急预案演练,包括岸上演练、船/岸联合演练和船舶演练。

(一)演练组织与准备

1、成立演练策划小组

演练策划小组是演练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经理任组长,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海务主管、机务主管、安全经营部主管分别为组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岸上演练、船/岸联合演练的年度计划并报公司经理批准。船长按照公司演练计划负责制订本船应急演练具体办法。

2)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部门;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

3)确定演练的地点和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

4)协调各参演部门之间的关系;

5)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境设计与处置方案;

6)检查和指导演练的准备与实施,解决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

7)组织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与评价。

(二)演练方案

根据不同的演练情景,由演练策划小组编制出演练方案,包括参加船/岸联合演练的人员和船舶,并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演练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演练情境设计过程中,应考虑以下注意事项:应将演练参与人员、公众的安全放在首位;

1、编写人员必须熟悉演练地点及周围各种有关情况;

2、设计情景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3、情景的时间尺度最好与真实事故的时间尺度相一致;

4、设计演练情景时应详细说明气象条件

5、应慎重考虑公众卷入的问题,避免引起公众恐慌;

6、应考虑通信故障问题。

(三)演练范围与频次

公司原则上计划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的演练。

演练内容与参与人员范围如下:

1、参与人员包括:

1)应急救援人员;

2)普通员工;

3)关联单位人员

4)预案编写人员。

2、演练内容包括:

1)船舶碰撞、搁浅 / 触礁、船舶进水 / 破损控制、火灾、失去动力、弃

船、遇海盗、人员落水/ 搜救、船员严重伤病、油污染、航行中遇雾、遭遇大风浪/台风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火灾、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3)人员紧急疏散。

(四)/岸应急演练注意事项:

1、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船/岸应急演练,每次演练应选择不同船舶,且应急演练种类应具有代表性。

2、演练前,船长及岸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拟出演练的方案和内容。

3、演练时的船/岸通讯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且不致引起收到信息的单位和船舶误解。如需海事局配合,则预先征得海事局同意。

4、演练中检验是否掌握有关救助单位通讯录;船/岸通讯系统是否畅通,船/岸之间是否有效地配合与沟通,船舶的需求是否恰当,岸基地能否及时给予必需的资源支持;船舶对突发情况的综合应急能力如何。

5、演练结束后,船舶和岸基交流演练的过程,并将演练过程记录归档。

(五)演练评价和总结

演练前要制定演练进程控制一览表,有专人对演练进程实施情况进行观察,记录演练进度情况和处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岸联合演练结束后,由公司经理召集参与演练的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价,针对演练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评价的主要内容: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应急反应时,对各自职责的熟悉程度和应急组织能力;

2、在人员、管理、技能、设备、通信联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能否迅速有效地作出应急反应。

4、评价和总结情况要形成演练评价总结记录并及时改进。

附件:《船舶应急演练项目与周期表》

船舶应急应演练项目

14wl_06.png十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规范公司水运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妥善处理水运安全事故,维护公司、他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与定义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岸基地,船舶及全体员工。

2. 本制度所称水运安全事故是指在内河通航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件:

(1) 碰撞、触碰或者浪损;

(2) 触礁或者搁浅;

(3) 火灾或者爆炸;

(4) 沉没(包括自沉);

(5) 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者重要属具的损坏或者灭失;

(6) 其他引起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交通事件。

(二)事故报告

1. 船舶发生安全事故,船长必须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公司安全经营部报告。如果事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续报、补报。

2. 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船长必须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证书、文书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船舶的名称、主要技术数据、证书、船员及货物情况;

(2) 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4) 事故发生时水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情况;

(5) 船舶的损害情况;

(6) 船员伤亡情况;

(7) 水域环境污染情况;

(8) 事故放生的详细经过;

(9) 船舶沉没的、其沉没概位;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10)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3. 事故发生5日内,由公司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4.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当立即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组织全船人员自救。如果自救无效,必须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争取救援。

5. 船长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海事管理机构和公司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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